400-123-4567
文章来源:未知 时间:2020-03-14 17:18
金湖县自然资源局突出抓好土地整治项目中的安全生产工作。一是层层落实责任,一把手负总责,分管负责人具体抓,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,安全责任落实到施工企业主体责任中;二是开展专项整治,重点对整治项目安全宣传、培训、施工、管理等环节进行巡查督导,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要求整改;三是接受群众监督,在整治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和举报电话,接受群众监督,对举报问题一经核实给予奖励;四是坚持同步验收,项目工程验收同时,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步验收,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,坚决要求整改后才予以验收合格。2019年7个市县投资土地整治项目顺利通过竣工和安全生产验收。